青岛市家具买卖合同( 三 )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 , 双方各执一份 , 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执行期间 , 如有未尽事宜 , 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 , 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经办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