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22)


出租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承租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出租方应负责赔偿 。
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造成承租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出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10—3条款约定的情形,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应与承租方协商一致,并按房屋租赁押金的 壹XX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若违约金不足抵付承租方损失的,出租方还应负责赔偿损失与违约的差额部分 。未与承租方协商一致的,出租方不得提前收回该房屋 。
11—2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非承租方因素除外),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 壹XX作为违约金 。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 壹XX作为违约金 。
承租方未征得出租方同意或者超出出租方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恢复房屋原状 。租赁期间,若因承租方原因致房屋损坏,造成出租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10—2条款约定的情形,承租方中途擅自退租的,承租方应按房屋租赁押金的 壹XX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若违约金不足以抵付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负责赔偿损失与违约的差额部分 。
11—3若租赁双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除特别约定外,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的 壹XX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2—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租赁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3—1若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在承租方结清其承担的水电费、煤/燃气费等生活费用并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包含但不限于违约金)后,出租方需退还承租方已缴纳的押金和剩余租金,以及承租方预付的其他费用的剩余部分 。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租赁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本合同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13—3若承租方实际居住的房屋地址与合同约定的房屋地址不一致的,以双方实际履行的房屋地址为准 。
13—4在签订本合同前,租赁双方已线下沟通看房,充分了解并接受该租赁房屋的现有结构、附属设备及其他与房屋相关的信息 。
13—5签约双方签订本合同,又在线下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冲突部分以签订时间在后的租赁合同为效力优先;同时签订的,以实际履行之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为效力优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