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务外包合同(11)


(四)乙方应为派到至甲方的员工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员工的其他有关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履历表、学历证、身份证和健康证等)的复印件,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有效性 。同时乙方应承诺遵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
(五)除经甲方特殊的同意情况外,乙方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 2. 具有初中或以上学历 。能有效和清楚地口头和书面表达自己; 3. 未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4. 未患有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的职业病 。
(六)教育乙方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工作规章制度 。
(七)乙方在本合同的执行期内应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不得将有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乙方应教育员工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如因乙方员工的原因(经甲方允许事宜除外)导致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泄露,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八)乙方应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按月支付其员工的工资,为其员工按规定投缴社会保险及支付其他国家规定相关费用,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规定 。
(九)乙方应遵照甲方的制度进行生产管理,并且处理员工与劳动、人事相关的事宜,包括考勤制度的建立、员工离职和违纪处理等 。
(十)乙方应教导其员工严格按照甲方的工作描述,生产操作规程等质量标准进行工作 。意外产生的工伤、经济补偿、劳动争议等均由乙方承担 。
(十一)除非征得甲方许可,乙方不能随意调换其员工的工作岗位,更不的随意召回其员工(乙方员工辞职除外) 。
(十二)因乙方员工所造成乙方外包工作岗位的空缺,乙方应自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补齐 。
(十三)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 。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乙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
三、费用的结算及支付:
(一)甲方按照甲乙双方所约定的标准和方式为乙方员工结算劳务服务费用: 根据双方的约定: 本费用包含乙方员工的工资、保险、乙方的管理费用等双方所明确的所有费用 。具体结算参见合作双方月度所传递的费用结算清单及明细 。
(二)乙方管理人员应及时与甲方相关管理部门确认员工的工作表现 。
(三)甲乙双方同意上月1日至上月30日为劳务费的正常结算周期,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劳务发票,甲方于每月15日前按时付给乙方上月度劳务服务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