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务外包合同( 九 )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本合同和劳务外包协议的约定,三方全面
履行各自的义务 。
2、乙方按约定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期限届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应积极安
排乙方重新上岗,否则甲方将按国家规定承担责任 。
3、本合同存续期间、且原外包任务完成后,甲方应当积极安排乙方至新的用工
单位工作,在新单位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不降低的条件下,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新安排,双方同时书面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
4、实际用工单位未按劳务外包协议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或者实际用工单位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5、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及违反实际用工单位依法制
定的劳动规章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义务,积极重新安排 。
6、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 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
满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合同法)承
担法律责任 。
2、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根
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九、其他约定条款:
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
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
十一、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
行 。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
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 。
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