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民办中小学招生指南怎么写?( 二 )


3.补报名(7月20日—8月18日) 。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登录招生系统根据提示选报1所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进行补报名 。
【珠海民办中小学招生指南怎么写?】4.相关学生提交材料(7月20日—8月19日) 。已向拟报读学校提交过相关材料的学生,无需重复提交 。
5.审核信息(7月20日—8月19日) 。学校对补报名学生进行信息审核 。
6.公示第二批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8月20日—26日) 。
7.符合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直接进入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程序 。
8.电脑随机派位摇号(8月27日) 。符合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补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位数的学校,由区教育局组织进行分批次电脑随机派位摇号 。
9.公布第二批拟录取学生名单(8月27日) 。
10.确认学位(8月27日—8月29日) 。由家长携小孩,按照学校要求带齐相关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进行资料核对并进行学位确认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学位 。
学校于8月30日前将学位确认情况反馈到区教育局 。
录取原则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具体由各区教育部门组织实施 。从2020年起,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
志愿填报
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报1所民办学校志愿 。选报志愿时可以根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或居住情况进行选择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向拟报名的民办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 。在报名时间内,家长可根据报名情况和自身实际,调整填报志愿 。
招生对象及入学条件
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应在报读学校所在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 。
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完成全部小学学业的2020年应届小学毕业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应在报读学校所在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 。

珠海民办中小学招生指南怎么写?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
格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 2009-05-18 来源: 海珠人才
一、办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教师系列申请认定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如果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与要评定的职称专业完全不相关,则不能直接通过认定取得职称,必须具备相应年限后,通过评审取得职称资格 。艺术类专业可以认定幼儿园系列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