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房屋或店面)现出租给乙方 使用,租赁双方就上述房屋或店面友好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1、租赁用途为租期暂定年,从月至 年 月 日止 。
2、房产租金每月,乙方如恶意拖欠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产并终止合同,后果由乙方负责 。
3、承租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及住房管理制度,自行办理暂住证等有关证件,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
4、租期到,乙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是否续租等相关事项,乙方在承租期间如违约不租,则甲方不退回押金 。
5、乙方承租期间,对甲方房产原有的设施应保护爱惜,如有损坏,应酌情赔偿 。在承租期内,水电等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负责 。(注:水表 度,电表 度);乙方不得在所承租的房产从事非法活动,否则所导致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
6、承租期限到,乙方必须把房产及时转交给甲方,并由甲方验收接管后,退回押金 。若要续租,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
7、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具有法律效力,希望双方共同遵守 。
8、补充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面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
号码
承租方(乙方):,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
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市 街道 小区 号楼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月/季度/年结算 。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 天内答复 。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