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 六 )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固定价格 。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 。包干风险包括 内容 。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4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
拨款分4次进行 划拨合同价款 % 金额(元)
合同签订后 合同价付30% ××××元
第二次 工程进度至30%付合同价款50% ××××元
第三次 工程进度至80%付合同价款的10% ××××元
第四次 工程完工后10天内付合同价款5% ××××元
余下5%合同价款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 ××××元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七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并在七天内,结清尾款 。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 。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作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规范 。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

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