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调解和拆诉的区别 行政诉讼中调解和拆诉的区别是( 三 )


2.正因如此,法院调解不同于当事人和解 。当事人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 , 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结束诉讼的活动 。和解的开始、进行以及和解协议的达成,完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没有审判人员的主持 。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结果 。
诉讼定义:
1.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依法告诉(起诉)、申诉、控告或司法机关依职责追究他人法律责任,由人民法院裁决的法律行为 。
2.诉,是指告诉、申诉、控告的意思和行为 。
3.讼,是法律行为 , 讼是指要由人民法院裁决的法律行为 。如: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 。就是“打官司” 。诉不是指辩论和辩护,它是诉的表现形式 。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等解决问题的方式 , 不属于讼 。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 , 可以径行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