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怎么写?

大一第一学期的时候 , 学院举办了一个读书沙龙的活动 , 就是那时 , 我读了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 。关于这本书 , 本人觉得很有深度 , 其实我多少有点看不明白的 , 或者我根本驾驭不了这本书 。
《正义论》这本书顾名思义就是研究正义的 , 我在读这本书之前一直认为正义两字只能跟道德联系起来 , 正义是一种道德行为 , 但是罗尔斯所认识的正义确远比我所认识的要复杂 , 它涉及了政治、经济、道德等领域 。作者罗尔斯认为正义的主题就是社会的基本结构 , 或者说得更准确些 , 就是主要的社会体制分配基本权利与义务和确定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的分配方式
罗尔斯在《正义论》当中提出了关于正义的两条原则:第一条是所谓平等的自由原则 , 即每个人应该在社会中 。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利;第二条原则包括差别原则与机会平等原则 。前者要求在进行分配的时候 , 如果不得不产生某种不平等的话 , 这种不平等应该有利于境遇最差的人们的最大利益 , 就是说 , 利益分配应该像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们倾斜;后者要求将机会平等的原则应用于社会经济的不平等 , 使具有同等能力、技术与动机的人们享有平等的获得职位的机会 。我觉得这两条原则既反映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现状和广大人民的需求 , 首先 , 现实中每个人都存在着各种差别 ,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获得公平的机会 , 而人们恰恰就是需要平等的自由权和公平的机会 。
罗尔斯把既存的主导西方社会的正义理论分为两大类: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和直觉主义的正义观 。但是罗尔斯对功利主义和直觉主义都是不赞成的 , 而且尤其反对功利主义 。认为在现代道德哲学的许多理论中 , 某种形式的功利主义始终占据上风 。道德哲学是社会理想生活模式的基础之一 , 不改变一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道德哲学 , 使不可能改变这个社会的各种体制 。从这点出发 , 罗尔斯便把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当作了批判对象 。
根据《正义论》的内容 , 罗尔斯确信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存在着几个弊端:
(一)它没有揭示自由和权利的要求与社会福利的增长欲望之间的原则区别 , 它没有肯定正义的优先原则 , 正义否认使一些人享受较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 , 政治交易和社会利益不能成为妨碍基本权利的理由;
(二)它假定一个人类社团的调节原则只是个人选择原则的扩大是不足取的 , 这里没有把人们将一致赞同的原则视为正义的基础 , 其原则内容无法成为调节全体人的宏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