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化建设设计合同( 二 )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承担不按时提供资料、文件及图片造成的工作延期责任;
2、甲方承担提供资料、文件及图片不实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甲方承担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设计费的违约责任 。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甲方违约,应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承担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设计方案的违约责任 。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给甲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
2、乙方如泄露甲方项目资料的秘密,应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3、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未经甲方授权或超越权限,对外所作的一切承诺或法律文书,由乙方自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发生由于不能预见或无法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 件履行时,不能履行方将向合作方提供事件详情及相关证明文件,并提前十天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均不赔偿对方损失 。
第十三条 确认事项
本合同所有设计方案的确认以甲方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为准 。如甲乙双方指定代表或联系电话变更,需在20日内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
第十四条 变更说明
合同签字生效后,任何单方面擅自变更、终止合同均属于违约行为 。如需对本合同变更或解除,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条 款若与本合同有关条 款发生抵触,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合同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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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日 期:

校园文化建设设计合同


校园文化建设设计合同
甲 方:
乙 方:
第一条合作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合作项目及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
2、项目所在地:
第三条合同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划、设计 。包括:
设计内容(见附件1)
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经甲方签字认可后,乙方方可设计施工方案,并给甲方提供详细造价预算报告 。
如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未通过甲方的认可,乙方须进行修改调整直到甲方认可为止 。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双方即签订合同日起,在七日内甲方首次支付乙方全款的30%,在文化定位、概念设计方案通过后甲方向乙方再次支付全款的50%,在设计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最后支付全款的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