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化建设设计合同( 三 )


设计费:根据本项目的整体容量来计算,设计总费用为元(大写)。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付给乙方预付款元(大写) 。1
甲方确认创意设计方案后向乙方支付元(大写) 。待设计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元(大写) 。
第五条完工时间
提交方案时间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
1、审批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
2、独家拥有乙方代理本案的文案、创意和设计的知识产权;
3、有权对乙方严重违反法律和本合同的行为提出制止,经制止乙方不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
第七条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提供全面、真实、合法的项目设计相关资料、文件及图片;
2、积极配合和全面协助乙方工作,以便工作顺利开展;
3、按合同约定准时、按量支付乙方费用;
4、不得在合同有效期内委托他人从事与本合同内容相同的工作 。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
如甲方在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规定内容的前提下未能按时付款超过15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
第九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成立以专人牵头的工作小组为甲方服务,含(策划、创意、文案、设计、造价预算);
2、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如未达到甲方要求,须在期限内修正至甲方认可;
3、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并负有对资料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4、如本合同使用的资料涉及到第三方之知识产权(如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乙方应对此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协助甲方监督实施本项目推广,以达到设计与推广效果 。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承担不按时提供资料、文件及图片造成的工作延期责任;
2、甲方承担提供资料、文件及图片不实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甲方承担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设计费的违约责任 。逾期15个工
作日,视为甲方违约,应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
第十一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承担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设计方案的违约责任 。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给甲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
2、乙方如泄露甲方项目资料的秘密,应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3、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未经甲方授权或超越权限,对外所作的一切承诺或法律文书,由乙方自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发生由于不能预见或无法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不能履行方将向合作方提供事件详情及相关证明文件,并提前十天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均不赔偿对方损失 。
第十三条确认事项
本合同所有设计方案的确认以甲方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为准 。如甲乙双方指定代表或联系电话变更,需在20日内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