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买卖房屋合同(16)


⒈该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______((出让)(划拨))(仅选一种)
⒉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该土地使用权原来为非出让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 。(仅选一项)
(1)出卖方承担 。
第十四条:关于买卖税费和其他相关权益的约定 。
⒈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 。(仅选一项)
(1)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缴纳 。
⒉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 。(仅选一项)
(1)买卖双方均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本房屋买卖事宜,无须承担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
(2)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承付相应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
⒊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房屋交付以前发生的应当由出卖方承担,房屋交付以后发生的应当由买受方承担 。
⒋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获准以后,买受方即依法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全部权利 。买卖双方应当在房地产权属转移(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___天内,共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物业管理和相关配套设施的过户手续 。
第十五条:房屋交付以后,买受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买受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
第十六条: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天内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相应违约责任 。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请房屋所在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款方式解决 。(仅选一款)
(1)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应当在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内协商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不得约定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的条款 。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选定的提示性部分的文字、添加的补充性部分的文字与其它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
第二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及签章页共___页,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电子文本存入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备查,打印文本由出卖方、买受方、房屋权属登记机构、______(或(贷款银行))各执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