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进行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怎么写?( 二 )


7.1.2 要求、标书、合同评审的内容
7.1.2.1为使客户的检测要求得到正确、及时和有效的满足,在办理委托检测工作中应执行《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程序》进行评审,以确保:
(a)对包括使用方法在内的要求进行适当地规定并文件化,并被客户理解; (b)本公司具有满足客户要求的能力和资源;
(c)选择适当的检验或检测方法并能满足客户要求 。对于内部或例行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可简化进行;
(d)必要时,应给客户提供充分说明,以便客户在申请检验检测项目时能更加 适合自身的需求与用途;
(e)当使用外部供应商时,应满足本手册“6.6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条款的要求,本公司应告知客户由外部供应商实施的本公司活动,并获得客户同意 。在下列情况下,可能使用外部提供的本公司活动:
a)本公司有实施活动的资源和能力,但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不能承担部分或全部活动;
b)本公司没有实施活动的资源和能力 。
7.1.2.2 客户的要求或标书与合同之间的任何差异,应在工作开始之前得到解决 。每项合同应得到本公司和客户双方的接受 。客户要求的偏离不应影响本公司的诚信或结果的有效性 。
7.1.2.3当客户要求的方法不合适或是过期的,本公司应通知客户 。
7.1.2.4当客户要求针对检测或校准作出与规范或标准符合性的声明时(如通过/ 未通过,在允许限内/超出允许限),应明确规定规范或标准以及判定规则 。选择 的判定规则应通知客户并得到同意,除非规范或标准本身已包含判定规则 。7.1.3 要求、标书、合同的执行
7.1.3.1公司应保存评审记录,包括任何重大变化在内的评审记录 。在执行合同要求、标书、合同执行期间,就客户的要求或检验检测结果与客户进行讨论的有关记录,也应予以保存 。
7.1.3.2 在要求、标书、合同执行期间,出现的任何偏离、变更应通知客户并征得客户同意,通知相关的检验或检测人员,记录相关情况和处理结果 。7.1.3.3在澄清客户要求和允许客户监控其相关工作表现方面,实验室应与客户或其代表合作 。这种合作可包括:
(a)允许适当进入实验室相关区域,以见证与该客户相关的实验室活动 。(b)客户出于验证目的所需物品的准备、包装和发送 。7.1.4 合同的变更
在工作开始后,需要修改要求、标书、合同(包括口头的或书面的),应重复进行同样的合同评审过程,并将所有修改内容通知所有受到影响的人员 。7.1.5 分包的处理
若合同中有项目需要分包,必须对分包方的资源和能力进行评审,合同评审的内容应包括分包出去的所有工作,确保能够满足客户的要求 。按照《检测分包管理程序》执行 。7.1.6 支持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