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转让协议书( 七 )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在x 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
第六条 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壁挂炉安装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
第七条 违约责任 。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x的违约金 。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x的违约金 。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x仲裁委员会仲裁 。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大方县高店乡政府对面的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70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并由乙方与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续签订租赁合同 。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1日止,年租金为6000元人民币.
三、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
四、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
五、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10000元 。(交付定金后如甲方反悔慨不退还定金,)甲方在合同签订7日向乙方腾让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