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承包合同(17)


3. 新产品开发保密方式: (甲)方内部新开发产品属内部产权,不得外卖如需外卖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通用产品甲方现所开的模具乙方可对外销售毛坯.
4. 安全生产及事故责任分摊:所有入职人员(甲)方在一周内购买工伤保险,如有事故发,,所花费用在5000元以内,由乙方自己负责,在5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各自50%承担,乙方最高承担10000元费用 。不承担工伤理赔 。
5. 员工业余时段安全责任分担: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出现意外伤害,所产生的的医疗费用乙方最高承担为5000元,不承担工伤理赔和法律责任 。
6.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一条款,都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
7.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另签合同附件 。该附件和本合同基有同等法律效力 。
8.本合同经甲、乙双签字盖章确认之日起生效.
9.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
10. 全体员工住宿由甲方免费提供,提供就餐场所和餐具、厨房工具等,员工吃饭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
11. 生产过程中因停电或公司需要等停炉,乙方最高承担每个月1次,月停炉不得超出2次,超出2次 (甲)方给于(乙)方每次1000元损失补贴 。
12. 经营过程中,所有的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工具、设备保养维修的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但由于人为恶性损坏由(乙)方全部负责 。
四、不良品退废相关规定
1、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对甲方铸造毛坯件品质负有生产责任,对于因乙方生产异常造成的品质不良,甲方有权蒋所有的不良兑换于乙方,但是必须得到乙方签字认可,兑换时不得有碰伤或工废等产品,并且标明不良位置,以方便乙方下次生产时改善 。
2、 为降低甲乙双方不良产品费用损失,由于乙方生产原因造成的不良产品,甲方在兑换与乙方时,乙方判定可以挽救的产品,由乙方出资挽救返还给甲方或由乙方电镀成良品返还给甲方,在不低于公司品质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拒收 。
3、 由于甲方后道工序生产造成的工废,机加和抛光件,甲方以原材料的转给乙方,电镀品退镀后同样转给乙方,乙方不得拒收 。
4、 甲方向乙方提供电镀品检验标准,对于不低于公司品质标准的,甲方不得以任何不良或理由强制报废 。(对于裂纹、漏水、渣点0.2mm以上超出3个点的、缩松可判定为乙方责任,电镀毛刺、麻点、变形、烧焦、碰伤等为甲方责任,)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