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协议书(2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西宁市城中区金智广告装潢设计中心
地址:西宁市南关街136号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西宁格桑梅朵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南山路10号金翠苑小区5号楼401室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西宁市长江路第十三中学家属院 号楼楼顶 。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户外三面翻广告牌设立及代理广告发布 。
第三条 合作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共10年 。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 。
(一)乙方出资办理户外三面翻广告牌的相关手续(城管手续、广告位设立时占地的所有者的租赁合同)占总投资额的50%;甲方出资设立三面翻广告牌的设备(三面翻设备、基础钢结构、射灯、电源)占总投资额的50%;
(二) 乙方应在20xx年3月1日以前将手续(城管手续、广告位设立时占地的所有者的租赁合同)办理完毕、甲方应在20xx年4月15日以前将三面翻设备设立完毕 。
(三)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 。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终总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终总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终总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以后每年以此类推 。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投资比例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
(一)入伙 。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甲、乙双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
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二)退伙 。
1. 自愿退伙 。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 。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2. 当然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
3. 除名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