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销售合同( 三 )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 , 甲方执叁份 , 乙方执壹份 , 双方签字盖章;
十四、以下无正文 , 仅为双方签字盖章 。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 , 就建立长期产品购销合作等相关事宜 , 经协商一致 , 特订本协议 , 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
1、甲方作为供方 , 在合同期内应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产品;乙方作为需方 , 在合同期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建立长期产品购销合作的供方采购产品 。
鉴于与乙方建立长期产品购销合作的供方不止甲方一家 , 对于在每一项具体的产品购销交易活动中选择其中那一家作为供方 , 乙方具有最终决策权 。
2、对于每一项具体的活动 , 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产品购销合同》 。《产品购销合同(样式)》作为本协议附件 。即使甲乙双方因时间紧迫等原因在具体交易过程中未能订立《产品购销合同》 , 甲乙双方均仍应严格遵守《产品购销合同(样式)》中的各项条款之规定 。
3、对于每一项具体的产品购销交易活动 , 甲方在接到乙方要求提供产品的明确书面通知(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后 , 应立即组织生产 , 保证向乙方供货 。甲方不得以双方尚未订立《产品购销合同》或双方尚未就产品价款、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其它事宜协议一致为由影响生产及供货 。如甲方未能及时组织生产及供货 , 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 乙方有权全部没收本协议第5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 。
4、如甲乙双方就产品价款、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 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 , 按照甲乙双方以往的《产品购销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如甲乙双方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 , 依照本条第一款约定之原则仍不能确定的 , 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 。
5、为保障本协议及甲乙双方据此订立的各份《产品购销合同》的履行 , 甲乙双方暂不结算第一笔产品购销交易的货款 , 相应款项作为甲方的履约保证金 , 待本协议期满后 , 由乙方根据甲方的履约情况决定是否及如何返还该保证金 。对于因甲方违约而造成乙方损失的 , 乙方有权以履约保证金充抵或扣付货款充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