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合同写法怎么样?(13)


有些法院认为,出卖方因买受人逾期付款所受损失,大致就是所拖欠货款的银行贷款利息,因此,法院支持出卖人以货款利率水平上浮百分之三十向买受人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xx)豫法民二终字第69号中即采取此种标准 。
也有法院认为,买卖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类似借贷关系,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中,民间借贷利率以银行同类贷款四倍为限,故法院支持出卖人以货款利率的四倍向买受人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浙湖商终字第143号、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穗中法民二终字第896号中即采取此种标准 。
3、如果双方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相当于拖欠货款的贷款利息损失的,在此种情况下,即按实际利息损失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
篇三:逾期付款利息应怎样计算
逾期付款利息应怎样计算
在合同违约中,逾期付款是最为常见的 。
计算逾期付款利息的时间起点相对比较容易确定,应当自债务人违约之日起计算 。在当事人无约定的情况下,经权利人催告后,自催告或宽展期届满之次日起债务人须支付利息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合同对逾期付款有约定的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或者约定了赔偿损失的具体方法,则依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份高于所造成的损失的,经违约人要求裁判机关可以依法酌减 。
如果合同当事人对于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未予明确约定的,违约人依法仍应承担法定孳息 。
本文主要针对司法实践中合同当事人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未予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如何确定逾期付款责任,进行综合分析,以求明晰条理 。
一、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性质与计算标准;
(一)、赔偿损失:
其一:合同法中的违约损害赔偿的目标是达到如同合同完全履行的结果 。付款义务人于约定付款时间负有支付义务,如按时付款,权利人可将取得的现金存入银行取得利息;但因付款义务人未及时履行付款义务,而使其无法存款取得利息 。依此性质,逾期付款的应当支付的利息以银行当期存款利率计算 。
司法实践中:常有以此为标准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判例出现,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却未出现 。
其二:如付款义务人迟延履行付款义务,将致权利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取得款项,造成资金缺口,权利人通常通过贷款来弥补资金缺口 。依此性质,逾期付款的应当支付的利息以银行当期贷款利率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