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房产合同(15)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转让房产合同


转让方(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转让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望城县xxxxx四楼套间,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120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天窗、楼梯间、及其附属设施和装修设施),并且享有一至四楼的楼梯间的通过使用权利,楼顶的分摊面积 。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xxxxxxx.00整,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圆整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房屋转让款由乙方分期支付 。乙方即日预付购房50000.00元(大写:伍万圆整);剩余房款 130000.00元(大写: 壹拾叁 万整),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在房屋现有的主户搬出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全部房款,但现有住户须在一年内搬出该房屋 。乙方在在交付全部主房款之日起,乙方享有该房屋的产权和使用权 。
第四条 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乙双方应当在 一年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
第五条 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 。
第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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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证明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及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认购的在建中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转让给乙方,由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该房屋、地下室及其附属设施 。
二、该房屋为周口日报社、周口日报社印务中心集资建房,房屋位于周口市川汇区东环城路报社、印务中心住宅小区新闻花园 幢 单元 层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阁楼、及其附属设施;)地下室为 幢 单元 号,面积暂计为 平方米 。
三、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房屋,除原价外,分期支付给甲方房屋指标转让费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在甲乙双方正式签订该合同当日由乙方支付指标转让费壹万元整(¥10,000.00元),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由甲方前期支付的购买该房屋的首付款(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甲方应提供所有前期因购买该房屋而开具的手续、缴费收据,交由乙方保存 。在房屋建成交钥匙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剩下的房屋转让费壹万元整(¥10,0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