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的工作计划(12)


2、加强食堂用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 。各校控制使用合同工,适当使用钟点工,签订好合同,报教办核批 。同时加强食堂员工的业务培训和政治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
3、加强食堂物品采购管理 。执行县局对大宗物品统一采购制度,签订好合同,招标定点采购,对于其他小宗物品要建立三人以上购货队伍,选点采购,对产品价格、质量等内容逐一验收和记录 。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做好留样记录,把好食品质量关 。严堵违纪漏洞 。
4、加强食堂收费管理 。严格执行收费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合理收取学生伙食费,及时开出票据并缴入财政专户 。
5、加强食堂财务手续管理 。较大数量的食品、物品的采购要由采购组操作,购进食品、物资的验收、领用、证明及审批手续必须齐全,做到透明公开 。
6、加强食堂会计核算管理 。严格执行《海安县教育系统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统一成本开支范围,统一按县局规定标准进行各项提留,杜绝非食堂费用的支出 。按日进行核算,按周平衡,按月结算,确保学生伙食费专款专用和伙食收支平衡 。
7、加强食堂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各学校食堂会计人员要依法取得原始凭证、填制好记帐凭证、登记好各类帐册、编制好财务报表,保管员要验收好、保管好、出库好各类材料并登记好材料明细帐,
8、加强食堂工作的监督管理 。建立由教师代表、工会负责人和其他中层干部组成监督小组,对学生伙食成本核算和饭菜质量、价格进行监督,对食堂帐目进行审查 。
9、实行学生伙食账的公示制、报告制和民主理财制 。每月十日前,向全校师生公示上月的伙食收支状况,并将帐册、单据、公示表和财务报表送财务中心审核 。学期结束,组织民主理财,结算好学生伙食费,向教师、学生和社会公示 。若有结余,立即退给学生 。
10、加强食堂工作的检查和督查 。把食堂管理工作要列入各校常规检查、督查评估考核项目之中,教办将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抽查,对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
四、活动安排:
二月份:
⑴、召开总务主任会议,布置开学食堂工作 。
⑵、加强食堂用工管理,规范、核批各校食堂用工 。
⑶、组织实施对大宗食品统一采购,签订合同,招标定点采购 。
⑷、组织各校统一收费,及时开据缴入财政专户 。
⑸、组织对各校食堂安全卫生等食堂开学工作检查 。
⑹、督促各校组织对食堂人员进行体检 。
三月份:
⑴、检查各校食堂收费情况 。
⑵、检查各校二月份财务收支和公示情况 。
四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