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11)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
第六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请民工****,所需一切费用,仍要乙方支付 。
第七条 乙方承包的只是鱼塘的水面,鱼塘基面使用权仍属甲方,乙方只能作暂时使用 。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 。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青苗费、土地补偿费和其他补偿费归甲方 。乙方在接通知30日内必须交出鱼塘,乙方应缴的承包款则按发出通知当日减收一个月计算 。如乙方接通知30天后未交出鱼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作任何补偿 。乙方施工的建筑物要在承包期满后10天由乙方自行拆迁,逾期不处理的则归甲方所有 。如需修筑塘基的由乙方自行维修整治,但承包期满后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
第八条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合同所定期限缴纳承包款,逾期15天未完成的,作自动退包处理,甲方有权没收押金并终止合同,收回鱼塘重新发包 。
第十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_10__天的;
5.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在承包期间,如要转让给他人承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转让 。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必须完成全部承包款并经得甲方同意,才能终止合同,另甲方有权将押金没收作为补偿 。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
第十一条 今后凡有遇河涌水质有问题或受到污染,承包者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交承包款 。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第九条
第十二条 风险责任:
1、农家乐属于服务行业,所涉及的食品安全、卫生许可、税务、工商等一切相关事项的办理由乙方自行解决,涉及到的一切法律事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