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五 )


(8)发包人的其他义务: 。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项约定为: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利应符合《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的规定,须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行使的权利为。
3.4 监理人的指示
3.4.4项约定为:
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必须事先经发包人的批准或其他形式的授权 。
3.5 商定或确定
3.5.2 项补充:
如果这项商定或确定会导致投资增加或工期延长,监理人在发出通知前,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本项补充:
甲供材料设备由发包人提供 。
4.1.8 为他人提供方便
本项修改为: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其他承包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
4.1.10其他义务
本项细化为:
承包人应履行的的其他义务包括:
(1)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施工组织设计为基础,以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为支撑,按照发包人标准化管理总体规划要求,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接受发包人的监督与考核 。
①承包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交承包人的本项目标准化管理规划;56天内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交承包人标准化管理制度,应包含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计财管理、综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
②承包人应按经发包人审查同意的.标准化管理规划,组建标准化项目管理机构,编制作业指导书和作业标准,严格按标准组织施工作业,推进标准化工地建设,实现现场管理标准化 。
③承包人应分专业按工作面配备成套机械设备,以高标准机械化程度提高工效 。路基工程按平行施工单元配备成套设备,桥梁工程按施工工序配备成套设备,长大隧道、重点及难点隧道工程根据地质条件,主要工作面配备成套设备,无砟轨道按平行施工单元配备成套设备 。
④承包人应对混凝土、桥梁、无砟轨道板、钢构件、沟槽盖板、钢筋混凝土构件(路基防护栅栏、桥面栏杆、附属工程混凝土预制件等)、路基填料的级配碎石、改良土等实行工厂化生产 。
⑤承包人应对路基、隧道、桥梁、轨道、四电、站房等工程,按专业化组织施工,分专业划分施工单元按工作面管理组建专业化作业队 。隧道帷幕注浆施工、超前地质预报、长大隧道通风照明、无砟轨道等关键施工工序应由专业化队伍承担 。
⑥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要求,配备相应的终端硬件设备,纳入发包人统一接口,并接受发包人统一管理;设置专人负责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按发包人要求的资料目录及格式通过信息系统按时如实提供工程实施、管理过程中的相关资料,使之作为现场管理重要的技术管理手段和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