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六 )


(2)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组建和管理“架子队”,设置劳务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使用劳务作业人员,全面实现架子队用工管理模式,接受发包人的监督与考核 。
①总体要求 。“架子队”是在项目经理部之下、直接管理工班的施工作业层 。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以本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作业管理、监控人员,以内部职工、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或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的其他社会劳动者为作业人员,组建“架子队” 。
承包人必须依法用工 。劳务用工为劳务公司提供的,承包人应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劳务用工为零散用工的,承包人应与零散劳务人员签订以一定工作任务为内容的劳动合同 。
②“架子队”组建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有关要求和投标承诺,分路基、桥梁、隧道等不同专业组建“架子队”,明确每个“架子队”的管辖范围、工程内容和人员组成等 。
“架子队”必须配置专职队长、技术负责人,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领工员及工班长 。③承包人应为“架子队”配置满足现场需要的基本施工机具和机械设备 。
承包人必须自行管理“架子队”的材料供应、调配事项,禁止包工包料、以包代管 。
承包人应制定完善“架子队”管理制度,严格“架子队”绩效考核,强化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培训,切实管好用好“架子队” 。
(3)承包人应设立银行专项账户,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保证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 。承包人预存农民工工资银行专项账户:
(4)接受发包人及其主管部门对本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
(5)承包人应依据设计文件和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为前提,以节约用地、节约投资、减少土地复垦、有利施工组织为原则,充分考虑永临结合,尽量利用本线预留工程、站坪、维修基地(所)及站前广场用地、地方政府规划建设用地等设置大临设施 。
制梁场设置要求:
铺轨基地设置要求:
无砟轨道制板场设置要求:
施工便道设置要求:
混凝土拌和站及填料拌和站设置要求:
取(弃)土场设置要求:
其他临时工程设置要求:
(6)当承包人在查阅、核对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关的工程勘察、设计、标准和规范、图纸或其他资料中的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 。
(7)承包人应接受发包人按照铁道部现行铁路建设项目考核办法对承包人实行考核,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项目考核;考核费用总额为元,平时考核费用和项目考核费用各占50% 。各项指标考核均为甲级的,承包人应对项目经理进行适当奖励 。考核为乙级和丙级的,从总承包风险费中扣减考核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