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 三 )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三)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劳动者死亡 , 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的;
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 , 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
你与我单位订立了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从事 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现按下列第 条
款规定解除或终止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款规定 ,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款规定 ,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款规定 ,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款规定 ,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款规定 , 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单位(章): 劳动者(签名):
送达时间:年 月 日 签收时间:年 月 日
注:《证明书》一式四联 , 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款 。
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 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的 ,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 , 营私舞弊 , 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 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 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