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协议书格式怎么样?( 七 )


第十五条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 ,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 。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 , 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日常经营支出 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 。
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
第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
董事长缺任时 , 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 如有重大事项 , 也可随时召开 。
第十八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 应于 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 , 如遇紧急情况 , 可提前 小时通知 , 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 , 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 , 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 , 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
第十九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 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 , 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配置;
(九) 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 ,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 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 决定其报酬事宜 。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说明
(十二)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 , 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 , 并在适当时候及时向股东会报告 。
第七章 监事制度
第二十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 , 由乙方担任公司监事 。
第二十一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及经理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 , 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 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