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学院招生章程写法怎么样?( 三 )


第二十二条学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按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文山学院新生“校长特别奖”,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开通有“奖、贷、助、补、减”的帮困助学“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完成学业提供帮助 。
第六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向录取专业所属学院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仍未报到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校后,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可进行专业转换 。
第二十六条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876-2157190、2825077(兼传真),举报电话:0876-2666609 。录取结果将通过文山学院招生网查询 。网址:http://www.wsu.edu.cn(学校)http://zjc.wsu.edu.cn(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与上级部门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文山学院全日制教育招生工作,由文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文山学院招生章程写法怎么样?


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是由广西工学院和柳州高新区代表柳州市政府联合举办,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教发函 [2004]6号文),实行新机制新模式办学的独立学院(部标代码为13639),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 。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二条英语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并需加试口语 。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
第三条 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或顺序志愿录取 。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若省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可接受征求志愿考生 。凡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份,若第一志愿不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录取时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分 。
第四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录取时我院将按照规定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