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严格健康档案保存与保管 。要为居民终身保存健康档案,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隐私信息 。除法律规定必须出示或出于保护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不能用于商业目的 。
5、强化档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 。配备档案室和基本设备,按照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 。
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怎么写?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是一项关系卫生事业良好发展、惠及广大居民群众健康的基础性工作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欢迎大家阅读!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一)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以人的健康为中心,提高城乡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改善城乡居民健康状况,缩小城乡差异,促进社会和谐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项目的实施,逐步建立统一、标准化得居民健康档案,利用健康档案,规范、科学的记录城乡居民的健康状况,加快信息化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到2012年底,以疾病防治、健康保护、健康促进等为重点的健康管理体系在城乡居民中基本建立 。
(一)健康档案建档率≥80% 。
(二)健康档案合格率≥80% 。
(三)健康档案使用率≥80% 。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 。以0~3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
三、服务内容
(一)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 。
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
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
3、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3岁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 。
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记录、会诊记录等 。
(二)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 。
1、辖区居民到社区中心、社区服务站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 。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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