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等级的公办幼儿园 , 保教费标准可有所不同 , 但在同一县(区、市)域内相同等级的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应统一 。
第六条 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意见时 , 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二)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 , 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三)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四)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
(五)幼儿园近三年的收入和支出状况 , 以及政府补助和社会无偿投入(包括赞助)有关情况;
(六)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
第七条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根据年生均保育教育成本 , 2 在抵扣政府投入后合理确定 。
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项目: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降温取暖费、修缮费、幼儿保育教育及生活必需品费用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
制定或调整幼儿园保教费标准须进行成本监审 。
第八条 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 , 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
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 , 由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 , 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 。
第九条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 , 由幼儿园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确定 , 并按管辖权限 , 抄送当地价格、教育部门 。
享受政府财政补助(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和税收、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安排专项奖补资金、优惠划拨土地等)的民办幼儿园 , 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举办的幼儿园 , 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 , 由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 抄送当地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后执行 。
第十条 价格主管部门可对民办幼儿园确定的保教费标准进 3 行成本调查 。通过向社会公开成本调查结果和召开幼儿家长座谈会等方式 , 听取各方面意见 , 引导幼儿园合理确定保教费标准 。
第十一条 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可收取的服务性收费为伙食费(含餐点)1项;可收取的代收费包括体检费、保险费2项 。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 应遵循“家长自愿 , 据实收取 , 及时结算 , 定期公布”的原则 , 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 。严禁为收取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 。
- 体育教育毕业生自荐书怎么写?
- 大学毕业留言集--我的大学怎么写?
- 七年级教学计划怎么写?
- 小学生元旦活动策划书怎么写?
- 幼儿教师考核述职报告怎么写?
- 学校运动会广播稿:跑步写法怎么样?
- 教育工作计划怎么写?
- 大学生驾校社会实践报告写法怎么样?
- 元旦幼儿代表简单经典发言稿怎么写?
- 最新幼儿园预防交通安全应急预案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