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写法怎么样?( 二 )


药品安全的预防与预警工作由质量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在获取药品安全相关信息后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质量部上报 。5.4.应急处理
5.4.1接到药品突发质量事件报告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有关人员进入应急状态,尽快赶赴现场,对报告的内容进行核实,同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4.2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病人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先行登记保存;采取紧急控制措施,控制药品突发质量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
5.4.3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药品突发质量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
5.4.4药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要保持人员在岗,加强应急值班,安排接听值班电话,做好记录,所有人员服从统一调度、指挥 。
5.4.5同时按照《产品召回程序》进行召回审批 。决定实施药品召回后,营销中心根据召回计划,一级召回在24小时内,二级召回在48小时内,三级召回在72小时内,通知到有关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该批药品 。质量部同时向所在地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5.4.6.启动药品召回后,领导小组立即准备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 。一级召回在1日内,二级召回在3日内,三级召回在7日内,质量部将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提交给所在地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4.7.调查评估报告包括的内容如下:
召回药品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批次等基本信息;实施召回的原因;调查评估结果;召
回分级 。
5.4.8.召回计划包括的内容如下:
药品生产销售情况及拟召回的数量;召回措施的具体内容,包括实施的组织、范围和时限等;召回信息的公布途径与范围;召回的预期效果;药品召回后的处理措施;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
如若对上报的召回计划进行变更的,质量保证部应当及时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4.9药品召回计划实施:药品召回决定下达后,营销中心根据销售记录迅速通知用户及有关单位,以最快的手段和途径召回产品,不得延误 。
5.4.10召回过程中销售部门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召回进行情况,召回数量,差额异常情况处理请示,不得延误 。领导小组要有人全天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密切注视事态发展,随时处理可能发生的情况 。
5.4.11从市场召回的产品进库后,仓库管理员要立即将其置于退货区,逐件贴上标记,单独隔离存放,挂上醒目的黄色待验状态标记,没有指令不能动用 。公司对召回药品的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必须销毁的药品,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