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怎么写?(21)


2、合伙人:

实缴出资
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占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 。所有出资在企业设立登记前缴足 。
可续加
第6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11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12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第7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13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
第14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定期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
第15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 。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
第16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保伙人过半数通过表决办法 。
第17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分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
第18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
第19条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
第8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条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
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