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推广协议书范文有没有?( 九 )


四、赔偿
1、乙方为甲方策划、创意、设计、制作的广告及有关活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确认而实施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经甲方确认后实施的活动,若甲方提出变更或终止,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若乙方或乙方委托之第三方未依甲方确认的内容执行,则由乙方负担责任,并对甲方进行补救及补偿 。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做出违反法律和规定的行为 。如甲方有上述行为,乙方有义务依据有关法规向甲方提出必要建议,并可拒绝执行 。
3、乙方对于其发想的创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图像),尤其是广告作品必须
保证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如因此而产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
五、保密
由甲方或代表甲方之人提供给乙方并向乙方明示应加以保守机密之资料及技术等信息,乙方将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致甲方受到损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
1、除非乙方认为有充分理由及执行本商品之广告所需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 。
2、双方合约终止时,应即将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归还甲方并从合约终止日起一年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该信息向第三方泄露,也不能利用该信息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
六、使用权
1、由乙方发想的创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图像)所有权归乙方,只要甲方能根据事先认可的估价单支付费用后,甲方可独家、无限制及无限界地拥有创作概念的使用权 。
2、由乙方为甲方聘请之第三者,例如摄影师、模特儿、歌手,甲方在支付完事前约定的费用后,可拥有对其在区域空间或时间上的使用权 。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 。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一方违反约定则视为违约,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 停止违约行为
2、 经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3、 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 。
九、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终止本合同,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另一方认为无履行合同之必要时,可单方终止本合同 。乙方将于终止期限内收取所有电台及电视广告费用,如终止期后之刊物广告之载稿期限乃在此期间内,有关刊物广告费
用乙方亦同时收取 。当合同终止及有关帐目付清后,乙方将交回甲方所有创作物料,包括初稿设计、画稿、制版、录像/录音带、软片等,而乙方亦会将所有当时之媒介合约移交新广告代理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