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合同怎么写?( 六 )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需要,经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有分歧意见时,双方有分歧意见时,尽量采取协商解决,仍不能一致时,可报请监理主观部门协调,经协调仍不能一致的,请当地仲裁机关或法院解决 。
(3)合同签订生效后,监理方将监理工程师名单及监理职责、专业通知业主 。
(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监理费结清后自然失效 。
(5)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
建设单位(业主):_____监理单位(监理方):______公证单位: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
房屋租赁关系中出租人负有的义务主要有:
1、 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以及维修租赁物 。
2、出租人还有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养护,使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的;承租人发现房屋损坏的,应当通知出租人予以修复,出租人有及时修复的义务,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3、因出租人不能维修租赁物影响使用时,承租人有减付租金的权利 。
4、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造成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权利 。
5、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有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的义务且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若承租人没有购买该出租的房屋,则租赁物所有权变化,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有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的权利 。
除此之外,承租人还享有如下权利:
1、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承担合同怎么写?】3、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