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商业计划书怎么写?( 九 )


第十条 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
第十一条 合作社及全体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
第十二条 本合作社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合作社的组织与行为、合作社与成员、成员与成员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合作社、成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
第二章 成 员
第十三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种植生产经营业务直接有关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能够利用并接受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合作社成员 。
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成员名册是证明合作社成员身份以及承担成员权利义务的充分证据
第十四条 合作社成员中,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具体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不加入合作社 。
第十五条 凡符合本章程第()条、第()条规定的,向合作社理事长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可成为合作社成员 。
第十六条 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 。
(二)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
(三)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
(四)查阅合作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
(五)
(六)
第十七条 本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
出资额占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百分之十以上或者与合作社业务交易量(额)占合作社总交易量(额)百分之五以上成员,在合作社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等事项决策方面,最多享受有二票的附加表决权 。(注: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依法不得超过合作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
第十八条 合作社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
(二)按照章程规定向合作社出资 。
(三)积极参加合作社各项业务活动 。接受合作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合作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合作社签订的义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