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医保大改革,有哪些改革方案,湖北医保新政策2022年最新

1、湖北医保新政策2022年最新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两项重大改革 。
其中,《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四类救助对象范围,该政策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 。《关于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指出 , 2022年底前,湖北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包括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和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下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同步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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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分层分类救助
《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各类医疗救助对象分为四类,实施分层分类救助 。
一类包含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二类包含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三类包含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包含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三类监测对象);四类包含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四类为支出型贫困救助对象 , 明确了其认定标准 。返贫致贫人口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医保待遇,按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
医疗救助对象能够享受哪些保障?湖北省医保局介绍,上述意见分别如下规定:
基本医保主体保障 。对参保居民实行普惠性财政补助的同时,通过全额或定额资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医疗救助对象参保,确保应保尽保 。一类对象 , 对个人缴费按100%比例全额资助;二类对象 , 对个人缴费按不低于90%比例定额资助 。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个人缴费按不低于50%比例给予定额资助 。
大病保险补充保障 。年度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12000元,纳入大病保险保障 。一类、二类对象大病保险执行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取消封顶线的倾斜支付政策 。
医疗救助托底保障 。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因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的费用、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部分,按规定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 。符合条件的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各市(州)按不低于50%比例救助 。住院医疗救助中 , 一类、二类对象,不设起付标准,对其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分别按100%、不低于70%比例救助;三类、四类对象,起付标准分别按各市(州)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25%左右确定,对其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分别按不低于60%、50%比例救助 。
年度医疗救助限额 。门诊慢特病医疗救助和住院医疗救助共用年度医疗救助限额 。具体医疗救助起付标准、救助比例和救助限额由各市(州)人民政府确定 。
托底保障措施 。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医疗救助对象 , 经三重制度(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后 , 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 , 且有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员 , 依申请按不低于50%比例给予倾斜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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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对于《关于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湖北省医疗保障局表示,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 既遵循了医疗保险制度发展规律 , 又均衡了统筹区域内待遇水平 , 对于提高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 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
上述意见明确了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六统一”任务 。
一是统一政策制度 。市(州)统筹区域内 , 统一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筹资标准、待遇支付等政策制度 , 做到同城同政策,同城同待遇 。
二是统一待遇标准 。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药品目录和全省统一的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 。市(州)统筹区域内,统一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等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待遇标准 。
三是统一基金管理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州)统收统支,纳入市(州)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职工医保基金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
四是统一经办服务 。各市(州)执行统一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待遇支付、就医管理、费用结算等业务工作流程 , 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经办服务 。
五是统一定点管理 。各市(州)制定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协议文本 , 加强对履行协议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和动态准入退出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
六是统一信息系统建设 。依托全省医保信息平台,统一规范经办管理,实现 “一站式”即时结算 。开展“互联网+医保支付”新服务模式,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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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汉医保新政策2023年最新消息2023武汉职工医保门诊改革政策如下: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2023年2月1日起,武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新方式计入,实施普通门诊统筹政策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是指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我市承担普通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 , 可按规定享受统筹基金报销待遇 。
一、实施时间
武汉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从2023年2月1日开始实施 。
二、享受条件
正常缴费且在待遇享受期内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享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障的“城中村”综合改造村改居养老人员,补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三、承担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我市医疗保障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乡镇卫生院以及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提供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服务,参保人员到上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具体医疗机构名单可以通过武汉市医保局官方网站查询 。
武汉医保使用方法
1、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 , 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
2、医保卡余额查询: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电话进行余额查询,也可在中行储蓄所或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 。也可以上网在社保查询系统登录查询 。
3、医保卡交易查询:参保职工可以到中行的储蓄所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 。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中行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 。
4、医保卡密码:参保职工若修改密码,可拨打电话进行修改,也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进行修改 。参保职工若忘记密码,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原密码并更改密码 。
5、医保卡的保管:参保职工要妥善保管好医保卡,若不慎丢失,请立即到单位开具证明信并到医保处盖章确认,然后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7天后可领取新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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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医保改革新政策2022医保政策改革新政2022有扩大药品耗材集采范围、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 。
1、扩大药品耗材集采范围:任务明确,继续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并扩大采购范围,力争每个省份国家和地方采购药品通用名数合计超过350个 。这意味着 , 药品集采将继续扩围,进一步挤压药品带金销售的空间 , 扩大老百姓受益面 。
2、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是重要的民生价格 。任务明确,各省份2022年6月底前印发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相关文件,年底前将医疗服务价格调出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目录 。
3、推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为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任务明确,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
在全国40%以上的统筹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或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工作,DRG付费或DIP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30% 。
4、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我国已基本建成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2022年,将继续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更好覆盖基本医保不予支付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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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武汉医保改革限额湖北省武汉市医保改革限额在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实施职工医疗保险统筹支付 , 按照比例统筹支付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元;二是实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按照比例统筹支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元;三是实施居民大病保险统筹支付,按照比例统筹支付居民大病保险费用,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万元;四是实施居民大病保险统筹支付,按照比例统筹支付居民大病保险费用,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此外 , 武汉市还实施了居民报销限额政策,报销限额由政府指定 , 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元 。武汉市医保改革限额的实施,不仅有利于改善民众的就医环境,提高就医服务质量,还可以缓解政府财政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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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医保改革新政策2022【武汉医保大改革,有哪些改革方案,湖北医保新政策2022年最新】2022国家最新医保政策出台 , 政策可分为三方面:
一、是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 。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从50%起步,随着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 。一旦建立起普通门诊的共付机制,尤其是当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从50%提高至70%的时候 , 这就意味着门诊费用与住院治疗一样 , 可由统筹基金无差异地分担支付 。这对减轻职工 (尤其是退休职工及困难职工)的门诊负担极其重要而有效 。
二、是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单位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不再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 , 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得超过2%,这既是为了减轻个人缴费负担,也是为了增强统筹基金对门诊支付的共济分担功能 。
三、是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可以在直系亲属之问互助共济、打通使用 。这样做,既能提高家庭成员之间门诊支付的互助共济能力,也体现了家庭自我保障功能 。
政策解读: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参保对象,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国的城乡居民:
1.农村、城镇非从业居民;
2.在校大中专学生;
3.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
二、筹资标准及规定
1.2022年参保费用个人筹资标准为320元/人/年 。
2.错过集中征缴期2022年3月31日后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居民可以申请零星参保,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之和缴纳参保费用(900元/人/年) , 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
3.新生儿可在户籍地或监护人居住 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 实行动态参保,监护人应当在其出生后90日内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 并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日缴费的,仍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 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
医保报销新规定2022年最新政策如下:
1、医保主要分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
2、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住院费用的高低划分 , 
一千三百元至三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85%,三万元至四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0%,四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5% , +万元至三十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85%;
3、居民医保由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并组成 。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起付线为三百元;二级医院六千元以下报销比例为65%,高于六千元报销比例为为80% , 其中县二级医院起付线为四百元,市二级医院起付线为六百元等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