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产组织形式有什么,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我国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包括

1、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我国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包括我国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有:
(1)国有企业;
(2)集体所有制企业;
(3)私营企业;
(4)混合所有制企业 。
企业组织形式一般指的是该公司存在的形态,在我国有独资、合资以及公司制企业,企业组织形式决定了企业的相关性质以及地位 , 是企业运转与工作的最基本的需要 , 在成立之初必须明确好企业的形式,该企业才能进行工作和运转 。
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二、企业组织形式不同的税收影响;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按照财产的组织形式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划分 。
国际上通常分类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 。
(1)独资
独资企业,西方也称“单人业主制” 。它是由某个人出资创办的,有很大的自由度 , 只要不违法,爱怎么经营就怎么经营 , 要雇多少人,贷多少款,全由业主自己决定 。赚了钱,交了税,一切听从业主的分配;赔了本,欠了债,全由业主的资产来抵偿 。我国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很多属于此类企业 。
(2)合伙
合伙企业是由几个人、几十人,甚至几百人联合起来共同出资创办的企业 。它不同于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公司企业 。它通常是依合同或协议凑合组织起来的,结构较不稳定 。合伙人对整个合伙企业所欠的债务负有无限的责任 。合伙企业不如独资企业自由,决策通常要合伙人集体做出,但它具有一定的企业规模优势 。
(3)公司
公司企业是按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创办的企业 。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指不通过发行股票,而由为数不多的股东集资组建的公司(一般由2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 其资本无需划分为等额股份 , 股东在出让股权时受到一定的限制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和高层经理人员往往具有股东身份,使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程度不如股份有限公司那样高 。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必向社会披露 , 公司的设立和解散程序比较简单,管理机构也比较简单,比较适合中小型企业 。
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 , 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其本质也是一种有限责任公司)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 , 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企业财产组织形式有什么,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我国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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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财产组织形式,企业可分为哪四种【企业财产组织形式有什么,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我国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包括】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 外商独资 ,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无法人资格的企业(有限合伙,无限合伙) , 还有个体工商户,及财团组织 。
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存在的形态和类型,主要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三种形式 。无论企业采用何种组织形式,都应具有两种基本的经济权利,即所有权和经营权 , 它们是企业从事经济运作和财务运作的基础 。企业采用何种组织形式,对企业理财工作有重大的影响 。国际上通常把企业组织形式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三大类 。
1、独资企业 , 它是由某个人出资创办的 , 有很大的自由度 , 只要不违法,爱怎么经营就怎么经营,要雇多少人 , 贷多少款 , 全由业主自己决定 。赚了钱 , 交了税 , 一切听从业主的分配;赔了本,欠了债 , 全由业主的资产来抵偿 。我国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很多属于此类企业 。
2、合伙企业是由几个人、几十人,甚至几百人联合起来共同出资创办的企业 。它不同于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公司制企业 。通常是由各合伙人依合同或协议凑合组织起来的,结构不稳定 。合伙人对整个合伙企业所欠的债务负有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不如独资企业自由,决策通常要合伙人集体做出,但它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 。
3、公司制企业是所有权和管理权相分离,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
我国企业组织形式应呈现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可以在法定的形式外寻求并借鉴一些国家的企业形式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比如,我国公司法是不承认设立时的“一人公司” 。但是,对于设立后 , 公司存续其间 , 其股东变动不足法定人数时如何 , 法律没有进一步规定如何处理,似乎可以认为我国公司法并不禁止存续中的一人公司 。承认或者拒绝一人公司各有利弊,但总体平衡起来考虑,承认一人公司的好处要大于禁止一人公司的好处 。
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独资,中外合资 , 中外合作),无法人资格的企业(有限合伙 , 无限合伙) , 还有个体工商户,及财团组织 。
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私人资产,合伙经营资产 。
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私有资产,合伙拥有资产 。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独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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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哪些?它们各有什么优缺点?常见的企业组织形式有六种: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模拟分权制、矩阵制、项目组制、委员会制 。
它们分别的优制点如下:
一、直线职能制
优点:它既保持了直线制集中统一指挥的优点 , 又吸取了职能制发挥专业管理职能作用的长处,比较适应现代工业生产的特点 。因此,无论国内或国外,大多数中小企业都采用与此类似的组织结构模式 。
缺点:直线部门和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容易产生不协调或矛盾,从而增加了高层管理人员的协调工作量;如果给职能部门过大权限,会扰乱直线部门的指挥命令系统;如果不注意职能部门的建议也会影响他们的积极性 。
二、事业部制
优点:有利于高层管理者摆脱日常事务,致力于总公司的目标、规划和战略决策,各事业部职权分明,拥有相当自主权,能适应市场变化,积极灵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采用分权管理,组织有较大的适应性和稳定性;有利于管理人才的培养;可以发挥分工和专业化的优势 。
缺点:容易使各事业部只关心自己的利益,影响各事业部之间的协作;公司和事业部的职能机构重叠,用人较多 , 机构庞大 , 管理费用增加,由于各事业部相当于一个独立的企业,因此对事业部一级管理人员的水平要求较高;集权与分权关系敏感,一旦处理不当,会削弱整个组织的协调一致 。
三、摸拟分权制
优点:吸取了直线职能制和事业部制的优点 , 实行模拟性的独立核算 , 负模拟性的盈亏责任,有利于分权管理和提高各部门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
缺点:权力和责任都是模拟的,比较含糊,评估和考核也比较困难,不利于组织内部信息沟通和协调 。
四、矩阵制
优点:上下左右,集权分权实现了有效的结合,有利于加强各部门间的配合和信息交流;便于集中各种专门的知识和技能,加速完成某一特定项目;可避免各部门的重复劳动,加强组织的整体性;可随项目的开始和结束而组成和撤销项目组,增加了组织的机动性和灵活性 。
缺点:项目小组是临时组织,稳定性较差;由于实行双重领导,项目主管与职能主管间职责不易明确,容易产生责任互相推诿;对项目小组的负责人要求较高,要求既有技术专长又有管理才能 。
五、项目组
优点:适应性强,机动灵活,容易接受新观念、新方法;各个成员像一个球队的运动员一样,都了解整个组的任务和问题,目的明确,责任感强 。
缺点:缺乏稳定性;在规模上有较大的局限性 。
六、委员会
优点:可以充分发挥集体智慧,避免个别领导人的判断失误;少数服从多数 , 可防止个人滥用权力;地位平等,有助于从多个层次、多个角度考虑问题,并反映各方面人员的利益,有助于沟通协调;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下属的参与感,有助于激发组织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缺点:作出决定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集体负责,个人责任还清;有委屈求全、折中调和的危险;有可能为某一个特殊成员所把持,形同虚设 。
主要有三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公司
1、个人独资企业,
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 ,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 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99年8月30日通过 ,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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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伙企业,
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 , 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 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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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 , 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
 3、公司
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
税收与企业组织形式选择息息相关
你好,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哪以下几种:
1、全民所有制企业
2、有限公司
3、合伙制企业
4、个人独资企业
5、个体工商户
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很多,他们都有长处和短处
企业财产组织形式有什么,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我国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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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常见的组织形式有哪些典型的企业组织的形式主要有:
一、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同时 , 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 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
(2)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不包括港、澳、台同胞 。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4.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5.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二、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
三、公司制企业
公司(或称公司制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投资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资组建,有独立法人财产 ,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 。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
其主要形式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1)公司设立时对股东人数要求不同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2个以上股东,最多不得超过50个;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3个或3个以上发起人,多者不限 。
(2)股东的股权表现形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投资人所拥有的比例来表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总额平均划分为相等的股份,股东的股权是用持有多少股份来表示的 。
(3)股份转让限制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不发行股票 , 对股东只发放一张出资证明书,股东转让出资需要由股东会或董事会讨论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股票可以自由转让和交易 。
公司制企业的优点:
(1)容易转让所有权 。
(2)有限债务责任 。
(3)公司制企业可以无限存续,一个公司在最初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退出后仍然可以继续存在 。
(4)公司制企业融资渠道较多 , 更容易筹集所需资金 。
公司制企业的缺点:
(1)组建公司的成本高 。
(2)存在代理问题 。所有者成为委托人,经营者成为代理人,代理人可能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委托人利益 。(矛盾需要协调)
(3)双重课税 。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其利润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分配给股东后,股东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企业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 就需要不断积极采用先进技术,这在客观上必将推动整个社会经济技术的进步 。企业的发展对整个社会的经济技术进步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是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 , 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 , 从其规定 。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企业财产组织形式有什么,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我国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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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常见的企业组织形式有哪些?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
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存在的形态和类型,主要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三种形式 。无论企业采用何种组织形式,都应具有两种基本的经济权利 , 即所有权和经营权,它们是企业从事经济运作和财务运作的基础 。企业采用何种组织形式,对企业理财工作有重大的影响 。独资企业,西方也称“单人业主制” 。它是由某个人出资创办的 , 有很大的自由度,只要不违法,爱怎么经营就怎么经营,要雇多少人,贷多少款,全由业主自己决定 。赚了钱,交了税,一切听从业主的分配;赔了本 , 欠了债,全由业主的资产来抵偿 。我国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很多属于此类企业 。
1、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这种独资企业有自己的优势之处:个人独资企业具有创立容易、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等优点 。
2、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主要可以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
3、公司制企业 , 公司(或称公司制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投资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资组建 , 有独立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