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作业有哪些( 三 )


2、关闭阀门不能代替假装盲板,以防止易燃易爆气体泄漏 。
3、未办理安全作业证、现场无安全监护人、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严禁进行检维修作业 。
4、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应切断电源,挂牌警示 , 专人监护 。
5、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 , 应制定应急预案 , 配备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清除进出口障碍物 。
三、高处作业
1、安全带应系挂在牢固的构件上 , 高挂低用 。
2、高处作业严禁向下抛物,作业不得随意堆放材料 。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病等疾病的人员不能从事高处作业 。
4、高处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 。
四、起重作业
1、进入有限空间严禁使用起重机运送人员 。
2、当起重机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
3、严禁用生产设备、管道做起重吊点 。
4、起吊半径内不许站人(周围应设置警戒线) 。
5、起重机械及其吊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 。
五、盲板抽堵
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 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 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
1、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按GB/T11651的要求选用防护用具 。
2、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 。
3、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 。
4、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点压力应降为常压,并设专人监护 。
5、不应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
六、临时用电
电源电压等级能触及人身伤亡 , 属于短期使用而不宜按正规要求安装的动力、照明、试验等线路,对于达不到电气安装规程要求的正式线路统视为临时线路 。
1、临时用电作业必须办理《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 。
2、临时用电设施要安装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
3、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并上锁 。
4、行灯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
5、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应同时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 。
七、动土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