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合同如何写?( 五 )


确因工作需要的,用人单位需向机构编制部门重新申报使用编制外人员计划 。
(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从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与编制外人员签订合同后,凭合同和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的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计划审批表及编制外人员花名册,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编制外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待遇按所参加险种的相关规定执行,且按实际缴费年限给予计算 。
2007年12月31日前因用人单位未规范用工形成的有关问题,由用人单位妥善处理 。
(三)合理确定报酬 。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的报酬支付,应参照有关工资政策合理确定后,按时、足额支付 。支付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经批准使用的编制外人员,其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自理(以用人单位的合法收入支付),对机关、全额供给的事业单位,财政不单列相关经费预算,也不纳入财政统发工资范围 。
(四)人事代理与劳务代理 。用人单位和编制外人员签订合同后,到市、县(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服务,也可以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通过劳务派遣机构提供劳务代理服务 。
三、加强监督管理
各机关、事业单位要从保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使用编制外人员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地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人员的管理工作 。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编委办每年集中组织一次对各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的情况检查 。对违规使用编制外人员的单位要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予以处罚 。对擅自使用
编制外人员的单位,机构编制部门不再审批其补充工作人员编制使用计划 。
附件:
1、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劳动合同书
2、玉溪市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计划审
批表
3、玉溪市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花名册
玉溪市人事局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 人事 使用编制外 人员 通知玉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08年7月15日印发

规范合同如何写?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