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佳木斯人才补助政策,佳木斯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二 )


对企业和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引进的以上人才,安家费、津贴分别由用人单位和同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各承担50% 。
6.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在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可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破格提拔 。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调任到党政机关担任相应级别领导职务 。一年后,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拔 。其中,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在岗教职工可提职安排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7.加大到全国知名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力度,分别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统招本科毕业生15、10、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二)柔性引进
8.深入实施“金凤还巢”计划,鼓励引导在外佳木斯籍优秀企业家、学子、科技英才在我市或引荐人才来我市投资兴业创新创业,创办科技型企业、打造创新平台或科技孵化器取得显著成效的,根据需要,给予招商、科技、人才、创业、金融、财税等全方位的专项政策支持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金融服务局]
9.与全国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合作,遴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到县(市)区或市直部门挂职;遴选高层次科技、管理人才到有具体需求的企业柔性挂职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10.引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人才(团队),能够帮助企业解决重大技术难题,与企业合作开展新技术研发项目、开发新产品,达到产业化批量生产的,给予1050万元奖励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1.支持中小型科技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校企合作、联合攻关,专利获得者通过与我市企业合作转化科技成果,投产见效后,视财税贡献情况,给予专利持有者奖励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学技术局]
12.采取短期、中长期聘任或技术入股、项目合作等灵活方式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为我市发展战略提供有价值的咨询策划,或为我市产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按“一事一议”办法给予年薪、咨询费或奖励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人才培养
13.与广东省对口合作城市、中科院等国家重点科研单位、与我市有合作关系的央企以及佳木斯大学、佳木斯职教集团管委会建立人才定点培养机制,选派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去学习深造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4.搭建人才干事创业平台,加快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支持企事业单位建立院士工作站、科学家工作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及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联合开展人才培养、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可给予企事业单位一次性补助1030万元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