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佳木斯人才补助政策,佳木斯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四 )


24.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完善编制管理、职称评审、人才招录和柔性流动政策,积极促进各类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贡献才智、建功立业 。[牵头单位:市县两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
25.继续实施人才工作项目化管理,支持本地现有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含中省直单位),对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人才项目,给予520万元的资金扶持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学技术局]
26.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每年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低于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总人数的20%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
五、服务保障
27.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利用保障房及空置房等资源,增加投入,进一步加大人才公寓(专家公寓)建设力度,为引进的人才提供住所 。[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8.引进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根据本人意愿,可在佳木斯区域内择校一次;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高中教育,享受中考当年录取分值5%标准降低分数等优待政策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29.每年为引进人才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在我市公立医院享受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服务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0.引进人才配偶就业由引进单位负责,超出引进单位安置能力的,由市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1.本地重点产业领域企业的一批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人才、市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的现有人才及中省直高校、科研院所的引进人才和现有人才享受第27、28款政策;“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人才享受第27、28、29款政策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2.将每年市人才发展资金50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人才引进、培养、激励、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支出,随着政策效应显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追加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33.市属事业单位需缺人才专业目录由用人单位提出,主管部门呈报,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定期向社会发布 。用人单位急需、不在目录范围内的,由市委编委会议研究审定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
各县(市)区可参照本意见,制定本地的人才政策,并抓好落实 。
【2021年佳木斯人才补助政策,佳木斯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