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佳木斯人才补助政策,佳木斯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三 )


15.深化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战略合作关系,支持到企业和基层建立实训基地、开展培训,开办我市急需紧缺专业“冠名班”进行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对成果、成效明显的企业,可给予1050万元奖励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
16.深化现代农村职业教育改革,每年选送部分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到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免费培训;在市级拔尖人才、市级领军人才梯队、农村实用人才评选中,抓紧培养造就青年英才,同等条件下向35周岁左右人才倾斜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佳木斯职教集团管委会]
三、人才评价
17.高层次人才和在我市工作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其他取得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或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晋升职称开通“绿色通道”,不受学历、资历、指标限制,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8.市级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市级专家)每三年评选一次,入选后三年内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津贴;在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中每三年评选一次“佳市首席技师”“致富领头人”,在我市工作期间,三年内每人每月享受500元津贴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
19.市级重点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考核选拔调整一次,每月津贴分别为300、200元 。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每两年评选一次,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健全完善人才施展才干的平台,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加大人才和人才工作的宣传力度 。坚持领导联系专家制度,关心关爱本地现有人才的工作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用感情和待遇留人 。对于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和域内有突出贡献及重大影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可比照引进人才的政策,给予资金扶持、奖励和津贴补助,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四、人才使用
21.我市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入选后五年内,每人每月享受5000元津贴;在我市工作的在职在岗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享受800元津贴,期限不超过五年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鼓励科技创新人才成果转化后“一朝致富”,企事业单位可采取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股权期权激励、优先购买股份等方式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23.对有发明专利或科技成果、创业资金不足的科技人才,创业项目在近两年内取得一定成果的,申请200万元以下、期限不超过两年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