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无锡人才补助政策,无锡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五 )


(4)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 。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 被我市市区用人单位录用并缴纳社保的下述人员可以申请本人户口迁入:
(1)海外留学归国、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
(4)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
(5)具有大专学历 , 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
(6)具有大专学历 , 年龄超过35周岁 ,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
(7)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
(8)具有中专学历 ,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 。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才服务和大学生就业”专栏—“人才户口跨市迁入”提交户口迁入申请 , 录入个人资料并签署承诺书;
(2)申请人在选择户口迁入地时 , 按照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宅房、投靠直系亲属、市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的顺序确定;
(3)经市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核对通过后 , 申请人持身份证至就近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通过第三代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落户联系单》;
(4)持《落户联系单》按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1)申请人所在单位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才服务和大学生就业”专栏—“人才户口跨市迁入”提交户口转入申请 , 录入申请人资料并签署承诺书;
(2)申请人在选择户口迁入地时 , 按照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宅房、投靠直系亲属、单位集体户、区(街道)集体户、市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的顺序确定;
(3)市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核对通过后 , 申请人可至就近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通过第三代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落户联系单》;
(4)申请人持《落户联系单》按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三、申请材料
申请户口迁入时 , 应提交以下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以下资料根据申请依据提供:
四、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