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折扣的商品退回按什么计价

商业折扣的商品退回按什么计价 , 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 , 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 , 一起来看看吧 。
商业折扣的商品退回按什么计价?
【商业折扣的商品退回按什么计价】商业折扣 , 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 , 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在发生退货的时候应该按照实际确认收入时的价格退回 。
商业折扣是一种为了渠道成员即将开展工作而使用的价目表的削减价格 。例如 , 一家制造商可能允许零售商从建议的零售清单价格中提一个30%的商业折扣 , 以抵消零售功能成本并获取利润 。同样 , 制造商可能允许批发商给出一种低于建议零售价30%和10%的连锁折扣即100/30/10.
商业报价扣除商业折扣以后的实际成交价格才是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 , 商业折扣对会计核算不产生任何影响 。
商业折扣的商品如何进行纳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 [1993]154号文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 , 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 , 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 , 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 , 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因此 , 在纳税实务中要特别注意“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一点 。之所以要对商业折扣规定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 这是从保证增值税征税、扣税相一致的角度考虑的 。如果允许对销售额开一张销售发票 , 对折扣额再开一张退款红字发票 , 就可能造成销货方按减除折扣额后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 而购货方却按未减除折扣额的销售额进行抵扣的问题 。这种造成增值税计算征收混乱的做法是税法所不允许的 。
另外 , 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 , 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 , 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 , 且该实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的中“无偿赠送他人”计算缴纳增值税 。
商业折扣的商品退回时 , 在发生退货的时候应该按照实际确认收入时的价格退回 , 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帮助到大家 。看到这里 , 小伙伴们对于商业折扣的商品退回按什么计价都了解清楚了吗?学习财务知识需要良好的环境和专业的指导 , 小编为每一位学员量身定制学习计划 , 帮助大家高效学习 , 快来小编官网咨询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