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种|国税常见三大税种( 二 )


个体工商户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知道新冠疫情可否能套用“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这个条款,估计没有国家层面的政策,地方一般也不会套用 。
房产税:有减免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
契税:表述不清晰 。
《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
上述文件未明确第三项是由哪个部门酌情减免 。在2019年《契税法征求意见草案》中是这样表述的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
据此判断,应该是地方政府对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房,有减免权限 。不过如果出台优惠政策,应该属于特定事项减免,而不能是针对特定主体减免 。
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有减免权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百思特网要定期减免的,由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 。
资源税:地方有减免权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已经颁布,但该法是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所以目前还是应该执行暂行条例,而且这部分减免权百思特网限也没有改变 。
新冠疫情应该也可以归入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 。
教育费附加:地方无减免权限 。
地方教育附加:费用的征收是省政府出台,地方政府有权免征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方无减免权限 。
不过国家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无减免权限 。
国家已经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
社保费用和公积金:地方政府有一定权限,但社保基金各地本来就面临压力,国家层面已出台了一些支持政策 。


所以,总体来说,地方政府能出台的降税减费政策力度是非常有限的,不要抱有太多期望 。
为严格税收管理、切实规范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这些年,国务院连发多份文件 。
1998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国发〔1998〕4号);紧接着,2000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2号) 。这两个文件均规定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先征后返或其他减免税手段吸引投资,不得擅自在税收法律、法规明确授予的管理权限之外,更改、调整、变通国家税收政策 。
2014年,国务院又发布《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规定对违法违规制定与企业及其投资者(或管理者)缴纳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的财政支出优惠政策,包括先征后返、列收列支、财政奖励或补贴,以代缴或给予补贴等形式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等,坚决予以取消 。
而且,就算通过财政补贴形式进行扶持,地方政府要有相关财力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