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顾问服务合同怎么写?( 五 )


(三)监审期
1、对甲方按照乙方的指导要求进行物业管理操作过程予以监审 , 对发现的问题提交《监审报告》(提出问题 , 并指出整改意见) 。
2、对甲方按照《监审报告》进行整改进行跟踪 , 并指导甲方完成整改 。以上三个时期具体工作计划乙方按照甲方根据顾问合同及顾问方案具体制定《阶段工作计划表》执行 。
六、物业管理顾问期限:12个月 。
1、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其中:
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为前期介入期,
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为正常操作期,
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为监审期 。
2、由于整个顾问期(12个月)和顾问费的限定 ,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整个顾问期或个别阶段出现变更 , 甲方不能以此改变本合同的时间和已经确定的支付给乙方顾问费用的金额 。如果本合同项目各阶段的变更导致顾问期超过12个月或按自然日连续计算 , 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满12个月 , 则本顾问合同期结束 。
七、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方式:
乙方以顾问驻场服务方式 , 选派物业项目经理 , 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前进驻甲方至合同期结束 , 全面开展物业项目顾问工作 。
1、前期介入期:二个月 。合同签订后甲方书面通知时起至入伙前两个月止:在前期介入期内 , 注册成立物业公司 , 确定物业管理各项收费标准 , 确定公司组织架构、招聘人员 , 对甲方进行指导、培训、咨询和会诊;协助甲方对物业管理服务准确定位 , 并从物业管理角度对甲方前期的设计方案及各项配套提出专业建议 , 以方便日后的物业管理 , 完成本阶段承诺的服务内容 。
2、正常实操期:八个月 。从入伙前两个月起至入伙后六个月止(入伙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在正常实操期全程指导甲方全面实施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 对甲方正常实操期的工作状况进行检查 , 并提交《检查报告》及《整改意见》
3、监审期:二个月 。从入伙后的第八个月起至第九个月止在监审期内 , 对甲方物业管理运行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 , 并对甲方管理中的疑问进行指导 , 并针对检查出发现的问题进行会议讲解 , 并提交《监审报告》和《整改意见》 。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向社会各界宣布甲、乙双方合作之事实 , 经乙方书面同意 , 有选择地播放、展示、发布乙方物业管理资料咨询、信息(乙方提供用于宣传的录像、图片、文字说明、展示架等)、广告等 , 但不得对乙方之社会声誉造成损失 。有权在各类宣传媒介上登载:物业顾问:国家一级物业管理企业 , 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