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最全的综合办公室管理制度( 四 )


4. 当月累计三次忘打卡,则视为一次迟到/早退;累计五次则视为两次迟到/早退,依次累计 。
5. 无论任何情况下所有员工都必须亲自刷卡,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刷卡者,一经发现,双方即时予以记大过处分,若有两次同样行为,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
6. 午休规定:
A、 中午实行前台轮岗制,全体员工轮流值班一天 。值班人员午休用餐时间:11:20—12:00 。
B、 午餐补助:10元标准/人(每月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每月26日—29日以部门形式,由各部门主管先到人事行政部核当月部门人员考勤天数,按实际天数到财务部报销餐费 。(所开发票需为餐饮发票或食品发票,付款单位必须写明公司全称方为有效)
上午请假超过2小时者无当日午餐补助;未按规定在人事行政部办理请假手续/无请假单者,请假当日无午餐补助 。
C、 规定一小时午休时间,严格遵守 。下午上班时间迟到者按公司处理规定执行 。各部门主管/经理负责本部门的考勤监督,月底统一上报人事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及前台值班人员负责整体监督管理 。经发现有包庇现象,同样遵照处理规定执行 。
无论上班时间或午休时间均禁止在办公区域内吃零食、水果,一经发现,参照公司处罚规定处理 。
第三条 迟到/早退的处理规定
1. 员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午休时间过后才到岗刷卡者,视为迟到 。
2. 员工在规定的下班时间前打卡者,视为早退;
3. 当日上班未能来报到,也未及时与人事行政部及部门主管请过假的,按旷工处理;
4. 员工每月有一次迟到不扣款的机会,但迟到的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在迟到不扣款的一次后,员工迟到/早退一次扣罚金10元,第二次扣罚金20元,第三次及以上每次扣罚金50元 。迟到/早退达到或超过一小时的,扣除当日工资,并按次数交纳罚金 。
5. 午休后上班迟到者,第一次(五分钟以内,以外者按规定处罚)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开始五分钟以内扣罚金5元,十分钟以内口罚金10元,依次五五制累计 。迟到达到或超过三十分钟,视情节予以扣除当日工资,并按规定交纳罚金 。
6. 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四次或忘打卡累计达五次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一次 。
7. 凡出现旷工行为,将以旷工当日/小时工资标准200%予以扣罚 。旷工累计达三次,将遵照公司规定执行 。
第四条 病、事假处理规定
1. 病假
1) 病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连续一天以上病假者需出具医院诊断证明,无法出具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2) 员工享有半年一天的有薪病假,有薪病假限半年内使用,不做累计;
3) 员工因病需休假时,需填写“病假申请单”由部门主管签字后交人事行政部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
4) 员工因急病不能提前请假的必须在规定上班时间一小时内以电话形式通知人事行政部及部门主管,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5) 员工因病需请假三天以上者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6) 已超过享有的有薪病假天数,病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的50%;
7) 员工因病超过停工医疗期仍无法工作者,公司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劳动关系;
8) 若发现借病假理由离岗外出者,经查属实,按离岗的时间的两倍做旷工处理;
2. 事假
1) 事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事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的100%
2) 员工请事假需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并填写“事假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同意后交人事行政部签字批准后方可生效;
3) 员工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的,需在规定上班时间一小时内以电话形式通知人事行政部及部门主管,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4) 申请事假超过三天以上的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5) 在节假日(长假)因探亲等原因需请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三天向部门主管申请,经部门主管、人事行政部批准,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后请假方可生效 。
6) 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外出办理私事或未来公司又不及时打电话通知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并扣除当日工资,其部门主管要负管理责任;旷工累计达到三天,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7) 每人每年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2天,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特批;
第五条 假期
1.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1) 元旦:
2) 春节:
3) 五一劳动节:
4) 国庆节:
注:各节日等假期均按当年国家规定执行;
2. 公休假:每周六、日
3. 婚假:
1) 婚假需提前两周申请,并出具相关有效证明,经部门主管同意,报人事行政部审核同意后,经总经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