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石漆施工合同( 八 )


1、 决算完成支付到决算总额的95%,留5%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后一周内支付给乙方 。
2、 工程决算面积:以现场实际施工面积为依据 。
第四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商定工程总工期(具备条件) 天施工日,具体进场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
二、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要求,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源、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
2、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的其他情况 。
3、因甲方原因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时 。
4、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和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中途停工 。
三、若发生工期顺延情况,乙方应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收到报告3天内应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答复,乙方即可视为报告内容被确认 。
第五条 工程质量、安全及验收
一、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相关行业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
二、乙方按“金质丽”施工工艺及材料说明,结合本工程的特点、要求进行外墙施工 。
三、工程施工完工后验收以项目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为准 。
四、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总包方统一管理和外墙装饰其他班组的配合 。
第六条 工程保修
一、 本工程乙方质量保修期: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一年,工程保质期内如属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 。
二、 质量保修期内,非乙方原因所造成的质量损坏或维修,乙方将提供免费人工服务 。
第七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若发生争议,甲方、乙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经有关部门调解无效,则约定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起诉 。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二、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
四、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合同自双方盖章,代理人签名后生效 。
甲 方:委托代理人:电 话:签约地点:签约日期:
乙 方: 委托代理人:电 话: 年 月 日

真石漆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省市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瑞和华府售楼部外墙真石漆工程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