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自己不能胜任的词语的古诗文有哪些?( 二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界定是怎样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从横向比较的角度,既指劳动者不能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或者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又指劳动者不能达到同样工作经历、同样工种、同样工作岗位、同样工作技能等的劳动者完成工作任务的水平 。
从纵向角度看,同一个劳动者因工作年限、工作能力的变化,用人单位赋予其担当更加重要、更加繁重的工作任务是无可厚非的 。
但是,假如用人单位为了刁难劳动者刻意提出不合理的劳动要求或者刻意提高劳动定额标准的情形不能视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
此外,随着劳动者年龄的变化,在某一劳动者年龄已经比较大(比如50岁以上),身体状况已经不太好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坚持要求该劳动者从事原先比较年轻时(比如30岁)才能完成的重体力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不能认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
上司不满意我的工作,觉得我不能胜任? 我过去也有类似经历,但上司却很依赖我的报告或各种文件的制作,所以合作了很久,但奇怪的是他一直不给我提升,还经常不给我参加各种会议,不让我接近老板高层人物,因为他的方案都是我写的,他宁愿不懂的地方打电话给我,也不愿让我参加会议,相信你也应该知道这是为什么 。
对每个人的上司来讲,他是讲穷利用价值的,如果太高,他也担心顶了他位,而如果利用价值太低或知道他的事太多,那是坚决被他赶走的,这与个人的能力完全无关,因为上司自己就不是一个全能的人!有的却故意在一事情上让你委屈或冷落你,让人自尊难受而自动离开,其实也是不良上司的一个绝招!小心啊!
工作不能胜任该辞职吗 首先,建议你做好自身的衡量:是否想要做好现在的董事会工作,如果想做,那么就利用课余时间提升自己的知识储备和职业素养 。
至于你说喜欢领导不一定是真的,有可能是感激或者是仰慕,即使真的喜欢也要分清主次,工作中只有从属关系,并且,你不够优秀肯定配不上你领导的 。
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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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40条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是用人单位对不能胜任工作劳动者解除合同的规定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这里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
但用人单位劳动定额标准,应当合理,即绝大多数劳动者能够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不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
用人单位可以对其进行职业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也可以把其调换到能够胜任的工作岗位上,用人单位尽了这些义务,劳动者仍然不能胜任工作,说明劳动者不具备在该用人单位的职业能力,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的前提下,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
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