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读后感如何写?( 五 )


开发扩张和工业文明与自然环境矛盾的激化,从微观上看则是对文明社会中个体贪欲的进一步刺激 。黄金以及它所能带来的物质财富在文明社会意义非凡,对于那些来自文明国度的淘金者来说也就关系重大 。
比尔丢下主人公,带着自己的金子离开了,而主人公在脚腕受伤、弹尽粮绝的境地下还一度不愿意舍弃他的金子 。同伴离开他后的第二天早上他整理行囊的时候也曾犹豫过“他知道它(装金子的口袋)有十五磅重——相当于包袱里其他东西的总和——这个口袋使他发愁”,于是他把口袋“放在一边,开始卷包袱 。可是,卷了一会,他又停下手,盯着那个鹿皮口袋 。他匆忙把它抓到手里,用一种反抗的眼光瞧瞧周围,仿佛这片荒原要把它抢走似的;等到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开始这一天的路程的时候,这个口袋仍然包在他背后的包袱里 。”第三天早上情况依旧“他对着那个厚实的鹿皮口袋想了很久,但最后还是把它随身带着” 。第四天早晨情况发生了变化“他把这些金子分成了大致相等的两堆,一堆包在一块毯子里,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藏好,把另外那堆仍旧装到口袋里”,而此时他“比较清醒” 。第五天的变化更为彻底,中午他把“金子中的一半倒在地上”,而不是藏在某处,到了下午干脆“把剩下的那一点也扔掉了” 。
也许会有人哀叹主人公对待黄金的态度,那么比尔的下场会使人清醒“几根才啃光的骨头”“许多狼的脚印”“一个跟他自己的那个一模一样的厚实的鹿皮口袋,但已经给尖利的牙齿咬破了” 。所有这些都暗示了比尔已惨遭狼害 。比尔至死都带着金子,可是一旦性命不保,纵然金子完好无缺又有什么用?荒野让黄金的本质暴露无遗 。
文明意义上的“黄金”是金钱财富,是功名利禄,然而这一切无不是身外之物,生不能带来,死不能带去 。比尔这样的淘金者历尽艰险想换取的不过是一场虚空 。如果说黄金让我们认清了文明的虚妄,那么在小说中我们还能看透一个虚假的文明符号——枪 。身处环境险恶的北国,淘金者几乎人人都携带枪械 。在伦敦的诸多“北方故事”中自然也少不了对枪的提及,这些文本中的枪的意义已经超出了个体淘金者的随身武器,而拓展到人类进犯大自然时引以为荣的工具和帮凶,这些携带武器闯入原始自然之地的人也几乎都以自然的征服者自居 。《热爱生命》的主人公也带着枪,然而这支枪是一支失效的枪 。“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小说开头主人公对比尔说的话就表明枪里没有子弹 。没有子弹的枪几乎等同于废枪,它早已承担不起侵略征服的重任,甚至不能为主人公猎到食物 。当饥肠辘辘的主人公看到一头鹿时“,他无意识地抓起了那支空枪,瞄好准星,扣了一下扳机” 。结果无非是鹿听到声音逃走了 。主人公“骂了一句,扔掉那支空枪” 。他并没有真的把枪扔掉,作为来自文明社会的人,他仍然在枪上寄有希望,仍然想着地窖里的子弹 。然而当他再次遇见猎物——一只松鸡时,他不得不“把枪当作棍子来打它”,像原始人那样捕猎 。可是枪最终没能给他打下任何猎物,而他最后也终于丢掉了枪 。枪对于人而言不过是文明的伪装,主人公继黄金之后又丢弃了枪,实则是甩掉了身上层层文明的外壳,而在此过程中人的本性及他在自然界中的真实地位也得以显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