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约经销合同

【产品特约经销合同】本合同于XX年 月 日在中国 ,由合同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按双方同意的下列条件发展**产品经销业务,维护**产品经销网络:
1. 合同双方:
1.1(甲方) 公司
住所地: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1.2(乙方): 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2. 指定与接受
2.1甲方指定乙方为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经销产品”在 的特约经销商,从第4条所列区域的顾客中从事“经销产品”销售业务,乙方接受上述指定并依本合同承担义务 。上述指定并非地区独家经销商 。
2.2本条指定的期限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期限届满前双方可协商续展本合同 。
2.3公司须按实际情况详细填写“aa特约经销商登记表”,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
2.4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经营风险不承担责任 。
2.5乙方应遵守有关产品销售的法律规定,依法办理有关许可和手续,并承担相关税费 。
3 经销产品
3.1 本合同约定的经销产品包括下列产品:
(1) ;
(2) ;
(3) ;
3.2甲方有权更改产品类别、技术指标且无需提前通知 。
4.经销区域:仅限于。
5.进货:
5.1乙方提前三日提出订货要求,经甲方确定托运时间,当次买卖合同成立 。
5.2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价格、数量、时间、方式交付产品,乙方应及时支付价款,提取产品,货款应在提货前或提货时全部付清 。
6.质量保证: 甲方保证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影响销售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告知(告知时间应在一个月内)予以查实后,可以退货、重发,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
7经销价格:
8.运输:
8.1甲方代办托运 。
8.2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千升(吨)以上双方共担 。
9.调换:合同有效期内,提货一个月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其提供产品品种,包装调换服务,但运输由乙方负责 。
10.返利:
10.1乙方销售额达到相应数量,甲方进行返利 。
10.2返利比例及支付时间按照《返利鼓励表》(附件3)规定执行 。
10.3乙方具有违反本合同第12、13、14条情形的,不予返利 。
11.销售定额:乙方本年销售定额为 升,销售定额完成且无严重违约行为,其特约经销权应在下一年持续保证 。
12.经销网络:乙方应规范经营,不向非经销区域窜货 。
13.销售价格:乙方按照《产品销售价格表》(附件4)执行销售价格,不低价倾销 。
14.产品标识与商标:
8.1乙方不得自行改换产品标识 。
8.2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以甲方或甲方办事处名义开展业务和对外承诺 。
8.3乙方不得在任何非甲方产品和资料、包装上使用“aa”商标或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