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的申辩读后感范文有没有?( 三 )


《克里同篇》对义务伦理进行了探讨 。“法律”或“约定”这样的字眼在篇中频频出现 。列奥?斯特劳斯对此的解释是,柏拉图认为,雅典城邦和民主制同理想国相比,是低劣的,“只有对于较低劣的共同体的忠诚才能来自于契约,因为一个诚实的人对于任何人都会守信,而不管他对之作出承诺的人是否值得如此 。”[5]篇末苏格拉底说,他的死是因为人的不正义,而不是法律的不正义 。如果他逃走,以不正义回应不正义,就是在伤害自己、朋友、国家和
法律,这些都是最不应该伤害的 。本篇的最后一句“神是我们的指引”,也能够反映,苏格拉底心目中的法律,并不是人定法,而具有更多自然法的色彩 。也就是说,苏格拉底虽然对城邦采用的制度有种种批评,但并不是不虔敬的 。
色诺芬《苏格拉底在法官前的申辩》
列奥?斯特劳斯提出,“苏格拉底在法官前的申辩”这一标题,暗含着苏格拉底还有其他的申辩,也就是文中苏格拉底对海尔莫盖尼斯说的:“我一生一世没有做过不义的事,我以为这或许就是最好的申辩了 。”[6]
《申辩篇》中的苏格拉底,具有一种不卑不亢的态度,申辩词中漂亮的遣词造句,也令申辩词有着相当的力量,而不像是所谓哲学家糟糕的演说 。但是色诺芬笔下的苏格拉底,则要自傲和不客气得多 。“说大话”(megalegoria)的部分得到了更多的强调,甚至也不排除夸张 。
色诺芬的版本同柏拉图的显著不同之一,是强调了苏格拉底认为,死比生更加可取 。苏格拉底在有罪判决之前就已经决心要死,因为继续活下去,就不免老态龙钟,如果在审判后死去,便可以获得在最恰当年龄的最容易的死法 。而且,乞求苟且偷生是比死还要坏的结果 。《斐多篇》中,苏格拉底曾说,人不当自杀[7],这样看来,借死刑获得哲学家一直向往的死亡,似乎确实是最容易的死法 。在色诺芬笔下,苏格拉底对于死刑判决有着这样的看法:“如果当百般福气正在倾注在我身上的时候而我突然死去,很显然这对于我自己和那些祝愿我幸福的人都是必然会带来痛苦的,但如果当难以忍受的祸患快要来到时而能了此一生,我以为这对于我既然是一件好事,你们大家也就应该高兴才是 。” 如果这种说法成立,便也能提供申辩词中自夸成分目的的解释:激怒陪审团,以促使成员投票作出有罪宣判 。
Waerdt认为,两个苏格拉底态度的不同,是由于柏拉图和色诺芬对于苏格拉底伦理思想的不同解读所致 。Waerdt的看法是,色诺芬的申辩词在柏拉图的基础上做出了改编,目的在于表示,苏格拉底在审判过程中致力于维护虔敬和正义的名誉 。[8]另外,色诺芬和柏拉图在对德尔斐神谕的叙述上,也有着明显的不同 。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在获得神谕之后,四处寻找比自己更有智慧之人,这从某种程度上看,其实是一种对神谕的怀疑 。而色诺芬版本的苏格拉底把神谕作为证明自己的例子,并在之后称自己是最为自由的人,很少怀疑地接受了神谕 。